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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竞赛规程范例P0 XXXX年全国跆拳道XXXX赛竞赛规程 (一)竞赛日期和地点: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XXXX省XXXX市举办。 (二)参加单位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各计划单列市,各直属体育院校,各行业体协。 (三)竞赛项目:P4 1. 男子:54KG、58KG、62KG、67KG、72KG、78KG、84KG、84+KG 2. 女子:47KG、51KG、55KG、59KG、63KG、67KG、72KG、72+KG (四)参加办法: 1. 每个参赛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八名,每个级别限报一名运动员。P8 2. 参赛运动员不足6名的单位,报教练(或领队)1名;6名以上(含6名)的单位,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名;10名以上(含10名)的单位,可报领队1名,教练两名,医生1名。 3. 报名后,各队不得随意更换参赛运动员和级别。 4. 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跆协段位证书。 (五)竞赛方法:P12 1.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《跆拳道竞赛规则》; 2. 采用个人对抗赛,单败淘汰制; 3. 运动员必须着中国跆协认可的道服,自备个人用护具(护裆、护臂、护腿)。 4. 组委会提供头盔、护身。P16 (六)录取名次: 每个级别录取个人前六名。 (七)奖励办法: 1. 第一名奖励金牌一枚;第二名奖励银牌一枚;并列第三名各奖励铜牌一枚;前六名颁发证书;P20 2.设男女最佳技术奖; 3.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团体和个人。 (八)报名及报到: 1. 报名:XX年XX月XX日(以邮戳为准)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(加盖参赛单位公章)分别寄至中国跆协和承办,逾期按弃权论。P24 2. 报到:各队于赛前两天到赛会报到。 3. 运动员必须有中国跆协段位证书、书注册证、健康证明(心电图和脑电图)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证明,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。 (九) 经费: 1. 报名费每人XX元;P28 2. XX费、XX费各队自理。 3. 赛会组织、裁判员、奖牌奖杯证书等及其它费用由组委会承担。 (十)禁止使用违禁药物。 (十一)裁判员:由中国跆协选派。P32 (十一)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 第四条 赛程安排原则 一、根据赛会比赛时间规定、项目级别多少、各级别参赛人数,科学合理地安排赛程。 二、不论参赛人数多少,同一级别的所有比赛原则上应在一天内结束。P36 三、有利于运动员的体力恢复,有利于竞赛进程和竞赛效果。 第五条 确定竞赛日程 一、抽签及称量体重安排; 二、适应性训练时间和竞赛时间(每天两节或三节)安排;P40 三、开幕式安排; 四、发奖和闭幕式安排。 第六条 编制秩序册 一、要求:P44 (一)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开始编制; (二)经反复核实,准确无误,印刷美观; (三)可根据需要刊印赞助商广告,但不可喧宾夺主。 二、秩序册主要内容:P48 (一)贺词(可不设); (二)竞赛规程; (三)组委会及组织机构名单; (四)仲裁委员会名单;P52 (五)裁判组名单; (六)各代表队名单; (七)大会活动及竞赛日程; (八)其它有关内容。P56 三、参赛队报到时下发。 第七条 组织领队、教练员、裁判员联席会 一、向各参赛队提出大会要求和有关规定; 二、最后确认参赛队伍和参赛运动员名单;P60 三、通报有关情况,就各队提出的问题交换意见。 第八条 裁判员、教练员赛前培训 竞赛规则如有变动,一般由主办单位(中国跆协)于赛前三个月举办裁判员、教练员学习班,举办方法和形式由主办单位视竞赛性质、规模而定。 大会指定裁判员须提前报到,进行赛前培训及实习等准备工作。P64 第三章 裁判组的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裁判组的组成 裁判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: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临场裁判员、编排记录长、编排记录员、检录长、检录员、宣告员、电子裁判、计时员、录像员、临场医务人员等。 第十条 裁判组主要职责及要求P68 一、总裁判长 (一)全面负责竞赛中的裁判工作。 (二)赛前检查落实比赛场地、器材、护具、用品等事宜。 (三)组织裁判员学习,制定竞赛程序和工作计划,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。P72 (四)主持裁判技术会议,依据规则、规程精神,负责对竞赛中疑难问题进行解释。 (五)负责组织抽签、适应场地安排、裁判员实习等事宜。 (六)竞赛中,指挥裁判组及赛场工作,执裁过程中出现争议时负责协调,并有权作出最后决定。 (七)配合仲裁委员会,处理竞赛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。P76 (八)发现裁判员有违反竞赛规则或严重违纪行为,有权依据《跆拳道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体训竞一字(1997)043号)等政策法规进行处罚。 (九)审核、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。 (十)做好裁判总结工作,报中国跆协裁判委员会。 二、副总裁判长P80 (一)协助总裁判长做好各项工作,在总裁判长临时缺席时可代理其职责。 (二)负责处理竞赛过程中有关称重、临场执裁、检录、记录、计时、宣告中出现的问题,并及时报请总裁判长。 三、裁判员 (一)经协会登记注册,持有裁判员资格证书及段位证书。P84 (二)精通《跆拳道竞赛规则》和《跆拳道裁判法》及其它有关规定,认真学习竞赛规程。 (三)尊重并服从总裁判长的指挥,有责任将竞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,提出合理建议。 (四)按竞赛规则的要求进行场上执裁。 (五)裁判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兼任领队、教练。P88 (六)不得随意向运动员及运动队传递有关的裁判内部信息。 (七)裁判员的工作有裁判组统一安排调动,本人不得提出特殊执裁要求。 (八)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和赛会各项有关规定。 (九)比赛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。P92 (十)完成好裁判组交办的其它任务。 四、编排记录长 (一)协助总裁判长做好赛前准备工作,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工作,审查运动员报名表,参与编制秩序册。 (二)处理运动员弃权、变更,抽签组织,编排场地、场次等事宜并向裁判组通报情况。P96 (三)准备各种竞赛表格并发送有关裁判组。 (四)负责核实、登记并及时公布比赛成绩;将下阶段比赛秩序立即通报有关裁判组。 (五)及时将各级别比赛结果经核实无误后送交裁判长。 (六)整理资料,编写成绩册,协助组委会及时印制竞赛成绩册。 >五、编排记录员P100 根据编排记录长的安排,完成编排记录组的工作。 >六、检录长 (一)负责检录组的各项工作,保证比赛顺利进行。( 二)根据赛程安排,指挥检录员按时点名,认真检查参赛运动员着装是否符合规定;负责发放、回收护具。 (三)处理运动员弃权问题,及时通报有关裁判组。P104 (四)协助大会做好开幕式、发奖、闭幕式等项工作。 七、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的安排,完成检录组的工作。 八、电子裁判(如无电子计时记分设备可不设)P108 根据规则和规程要求,操作电子计时记分设备,保证设备运转正常。 九、宣告员 (一)熟悉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跆拳道运动知识,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。适时介绍跆拳道比赛基本知识及竞赛特点,适当介绍运动员及运动队基本情况。 (二)介绍赛会概况,宣布竞赛开始、结束、级别场次,介绍临场裁判、双方运动员。P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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